关于规范推进市场采购贸易事项的通知(十分重要)发布日期:2018-05-31         来源:本站         【关闭】

关于规范推进市场采购贸易事项的通知
 
各供货商户:
   为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推进市场采购贸易,现请各供货商户(含法人商户及个体工商户)在2018年6月30日前务必按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及相关公告(请见附件)完成本年度供货商户工商年报工作;另请已办理税务核定的供货商户务必依照税务机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做好依法诚信纳税事项。
  对未依时依规完成上述工作,导致商户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非正常名录商户,或被税务部门纳入风险提示商户名录中的,试点对上述商户予以在联网信息平台锁定,违规商户及相关的经营主体将暂停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提交年度报告的通知
 
 花都区商务局
花都区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
2018年5月30日
 
 
 
 
附件:
 
提交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市场采购贸易的业户:
    一年一度的年度报告又有提交了,凡是在2017年12月31日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都要报送2017年度报告,提交年度报告的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请各业户按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提交年度报告,提交年度报告的注意事项。
    一、电脑浏览器要求:建议使用IE8.0及以上版本。
    二、提交年度报告的途径: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提交,具体操作步骤:
   (一)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在网上办事一栏选择“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填报”,在网上办事大厅企业年度报告一栏点击“开始办理”,进入账号登录界面。
   (二)在账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和密码登录。如果没有登录密码,请点击下方“用户注册”按钮,安指引完成注册,获取密码。已注册但遗失密码的,请选择“忘记密码”,按指引操作重新获取密码。
   (三)选择年度报告填写,按步骤填写有关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并向社会公示。
三、逾期不年报的法律责任:企业、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的时间公示年度报告,将被罚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的业户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多个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丰华市场监管所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