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价格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2018年下半年海关通报企业的重点关注和监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所在区商务部门重点关注2018年下半年被海关通报2次以上的企业(见附件),继续加强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引导企业规范开展业务。
二、被通报企业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内部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财政、税务、海关、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出口商品价格,做到单货相符,价格符合海关要求,确保市场采购出口商品价格申报真实合理。
附件:2018年下半年海关多次通报的企业名单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7月20日
附件
2018年下半年海关多次通报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区 |
2018年下半年 通报次数 |
1 |
广州福达贸易有限公司 |
番禺 |
2次 |
2 |
广州华薇贸易有限公司 |
白云 |
2次 |
3 |
广州葭禾贸易有限公司 |
越秀 |
2次 |
4 |
广州琳敏贸易有限公司 |
番禺 |
2次 |
5 |
广州市里奇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
越秀 |
2次 |
6 |
广州市宗勋商贸有限公司 |
花都 |
2次 |
7 |
广州市良神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从化 |
3次 |
8 |
广州速至运贸易有限公司 |
花都 |
3次 |